本报讯 (周有为)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8章17条,从提升创新发展水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调整产业布局、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系列举措,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5年,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5%以上。石化、煤化工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生产装置自控率95%以上。大宗产品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明显下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十三五”降低10%以上,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围绕聚焦创新发展,《意见》提出,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完善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重点实验室、重点领域创新中心、共性技术研发机构“三位一体”创新体系。攻克核心技术,加快重要装备及零部件制造技术攻关。实施“三品”行动,增加材料品种规格,加快发展高端化工新材料产品。
关于优化调整产业布局,《意见》提出,统筹项目布局,推进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向资源环境优势基地集中,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围绕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意见》提出,发挥碳固定碳消纳优势,有序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进炼化、煤化工与“绿电”“绿氢”等产业耦合以及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驱油和制化学品等示范。
为保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实施,《意见》提出3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实施。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加强财政、金融、区域、投资、进出口、能源、生态环境、价格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推进银企对接和产融合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三是健全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相关产品标准体系、评价标识管理体系和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完善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和污染物排放限额;制修订含碳化工产品碳排放核算以及低碳产品评价等标准。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