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些年,伴随汽车快速进入千家万户,儿童乘车出行频率不断增加。正确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对于保护乘车儿童生命安全极为重要。然而,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调研发现,上海、北京、深圳3个城市儿童座椅平均持有率达到79%,但“总是使用”的占比仅为53%。可以想象,二三线城市及农村地区汽车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比例会更低。这意味着,中国儿童乘车面临较高的安全风险。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提供的研究数据显示,一岁以下的婴幼儿使用后向式安装的儿童安全座椅,与不使用安全座椅的婴幼儿相比,死亡或伤害风险降低90%。使用前向式安装的儿童安全座椅,与只是使用安全带的相比,儿童发生严重伤害的风险降低约80%。4到10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配备增高垫的儿童,与不使用安全座椅的儿童相比,车辆碰撞时发生伤害的风险降低77%。
事实上,对于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我国大多数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是清楚的,但他们购买及安装的积极性并不高。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儿童安全座椅产品价格高、拆装麻烦、占空间、孩子不喜欢坐等。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对该产品的管理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目前全球已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强制性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法律法规。立法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儿童乘车受伤害率均大幅下降。我国已有20多个省市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地方未成年人保护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规范中。在全国性立法方面,2021年6月1日新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条文。不过,该法相关条款本质上属于倡导性条款,缺乏强制约束力,也没有配套的触线惩戒措施及执行保障措施。也就是说,该法虽然针对儿童安全座椅的配备使用提出了“应该怎么做”的要求,但并未明确相关责任主体“不按要求做”的法律后果。
显然,我国立法上对儿童安全座椅安装使用的管理还是“偏软性”的,虽体现人性化,但震慑力不够,无法对家长购买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形成压力。更重要的是,这种“偏软性”的管理理念反映到生产领域,就会造成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松懈。从2015年起,我国已将儿童安全座椅产品纳入强制性3C认证,这是一道最低门槛,意味着所有上市销售的儿童安全座椅必须要有3C认证。但从市场抽检呈示出的问题看,该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离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市场监管总局去年1月公布的一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在抽查的34批次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中,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7%。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对儿童安全座椅这事儿不能含糊。有学者指出,配备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属于道路交通行为的范畴,《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调整道路交通行为的专门法,难以有效规范儿童安全座椅使用行为,因此,应对此进行专门立法。可考虑在将要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写入儿童安全座椅相关内容,通过界定目标人群、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给地方立法提供指导,并提高法律执行效力。
对于儿童安全座椅产品本身,把好质量关非常重要。这就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与立法相配套。督促生产企业强化对儿童安全座椅的出厂检测,严把产品质量关,不让有问题的产品流入市场。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劣质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建立儿童安全座椅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全程检测机制,完善儿童安全座椅缺陷召回制度,对不合格的产品实施强制召回,推动儿童安全座椅市场规范发展。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