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 艳)4月14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案件督办和抽检不合格食品问题企业约谈警示会,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2021年8月,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历时5个半月,对全区乳制品、肉制品、含乳固态成型制品、酱油、醋和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大起底“监督检查+抽检监测”,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这些领域食品安全风险状况。总体看,主要存在原辅料来源不明、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标注、虚假宣传等问题。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上,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源头防治,用好风险管控系统,加强原料把关和产品出厂检验,从源头上降低食品生产风险。在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上,要求做到排查管控到位、严处重罚到位、教育引导到位。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对办人情案,或有案不办,重案轻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真正做到让法规“带电”,监管“长牙”。
会上,内蒙古市场监管局通报了涉嫌违法的23家企业及5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50家生产企业。该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被通报的企业,一定要引以为戒,算清“信用风险账”和“安全风险账”,无论遇到多大的生产经营困难,也绝不能在食品安全上弄虚作假,更不能在产品质量提升上有丝毫松懈,一定要树立以安全为基、质量为本理念,促进企业发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