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吉根)近日,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当日起至10月在全省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坚决破除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国内大循环,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整治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变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除及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等4类实施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坚决纠正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建立健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长效机制。
具体包括: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的;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务的;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在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
根据计划,此次专项行动将要求各地对存量政策措施开展全面自查,对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政策措施和做法依法予以废止或者修改,同时要求全面落实对新制定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