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执法稽查局采取加强监管、深挖线索、联合办案、独立办案、指导办案等多种办案方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一是2019年查办“克拉玛依市“1·10假药案”,发现并摧毁一个涉及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集“产、供、销”于一体的特大制贩假药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查获涉案假药1.5万余支,涉案金额5400余万元。二是2020年查办“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生产销售劣药案”,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37.94万元,并处涉案货值金额3倍罚款约3413.81万元,罚没款合计4551.75万元的行政处罚。三是查办新疆宇知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非法制售“桃仁养发营养膏”等化妆品系列案。该案涉及线上线下、生产经营全环节,对新疆宇知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停止生产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并处罚款12万元,罚没款合计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新疆康富莱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停止经营化妆品30天,没收违法所得2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新疆功夫熊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停止经营化妆品30天,没收违法所得34.12万元的行政处罚等。四是2021年查处广州透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TOURAN透然净颜套”系列化妆品案。因该案已涉及刑事犯罪,2021年8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食药环犯罪侦查局将该案交乌鲁木齐市食药环犯罪侦查分局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已进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2021年初,该局将“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4月,为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沟通合作,起草并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正式签发《关于加强药品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备忘录》。同时,该局积极做好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和组建“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联合办公室”相关工作。
机构改革以来,该局每季度对全区各地(州、市)、市(县、区)案件查办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定期下发全区药品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并抄送当地政府。他们通过召开案件查办现场工作推进会、实地调研督查等多种方式,以会代练、以会代培,不断提升一线稽查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技能。
面对国家抽检任务,该局认真制定印发自治区“两品一械”国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协调和跟踪督导,抽样完成率得到大幅度提升,退样现象逐年下降。2019年和2020年,该局因在国家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
(本稿件由李青、本报记者张晓航编辑整理)
《中国质量报》【“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先进集体事迹摘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