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2022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出台

2022-04-28 11:15:56 中国质量报

据新华社电 4月26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标准)已正式发布,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针对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根据这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标准,所谓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标准明确,企业不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危大工程施工方案不论证等情形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在深刻分析近年来群死群伤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标准还明确了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及使用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10类重大事故隐患包含的情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说,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近年来的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2021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15起,是有统计以来首次低于20起,相较2020年下降31.82%,相较2012年下降48.27%。但房屋市政工程事故总量依然较高,重特大事故依然没有杜绝。

该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重大隐患排查为重点,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消除重大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可控。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瑶田镇色彩斑斓的 ...

  • 全力护航市场疫情防控 市场监管人持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 ...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辖区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