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细则出炉
利好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广
本报讯 (记者 岳 倩)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项目的组织方式、应用场景、申报要求、资金支持细则及拨付、监督考核等具体信息。
《通知》强调,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主要采取“应用场景示范+‘示范应用联合体’申报”的方式,明确了车辆推广奖励、运营奖励、加氢站建设、运营补贴、关键零部件创新奖励标准,并提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由“示范应用联合体”申报,“示范应用联合体”由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牵头,会同燃料电池系统企业、车辆运营企业、加氢站运营企业组成。
在应用场景方面,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主要包含省际间专线货运、城市重型货物运输、城市物流配送、城市客运四大类型,示范应用规模总计1162辆,根据不同应用场景给予不同的市级奖励。具体来看,燃料电池车辆的奖励分为推广奖励和运营奖励。其中,车辆推广奖励以当年8月13日至次年8月12日为一个核算年度,对纳入并完成示范应用项目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国家奖励1:1的标准安排市级车辆推广奖励资金。不过,燃料电池乘用车暂不列入市级车辆推广和运营奖励支持范围。燃料电池环卫车、燃料电池公交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燃料电池汽车,不享受市级车辆推广和运营奖励。
车辆运营奖励标准也十分明确。对轻型车辆(总质量4.5吨以下)、中重型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含客车)分别按照0.3万元/万公里、1万元/万公里的标准给予运营奖励。每个核算年度车均用氢行驶里程以6万公里为奖励上限,超出部分可结转至以后年度。
《通知》明确了监督考核要求: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等基础信息和车辆运行数据需无条件接入指定的第三方平台,上牌车辆在第一年度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0.75万公里,此后3年每年度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25万公里,且车辆在示范城市群内用氢行驶里程比例需达到80%以上。只有满足上述要求,才可获得运营奖励。
从补贴细则来看,仅仅是车辆推广奖励,在为期4年的示范应用期间,轻型车单车奖励就达72万元,而31吨以上自卸车和牵引车的奖励最高可达189万元。对此,业内普遍认为,北京启动燃料电池汽车项目申报,对于加快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广应用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对加快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促进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