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 永 江 岱)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其中包括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4类清单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广告、价格、食品安全、商标、网监、专利、标准化、认证、产品质量等监管事项共计90项,旨在为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维护法律刚性权威的同时,赋予法律以“温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清单》编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遵循5项原则,即坚持依法编制、合理公正、问题导向、分类实施和公开实用原则。
为保障《清单》准确实施,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细化其适用条件,规范其适用程序,完善其实施机制。同时,该局提出,对于存在从重处罚甚至加重处罚情节的,或者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或者免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一年内又实施该违法行为的,不适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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