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山西省政府新闻办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通知》明确了山西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18项重点工作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
《通知》提出,贯彻实施“两品一械”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体系,构建具有山西省特色的“两品一械”标准体系;立足山西省产业发展需求,建立科学高效的审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鼓励加强中药基础性科学研究,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在监管领域,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加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完善稽查办案机制。
按照《通知》要求,今后,山西省还将构建全省药品信息化追溯监管平台,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加强“两品一械”监管大数据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在高风险监管领域的融合应用,推进监管业务系统同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实现“一网通办”“省内通办”。在落实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等方面,该省将加强同全国医药类名校合作,重点培养引进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国际化人才,实现核心监管人才数量、质量“双提升”。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