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促消费促发展

2022-06-01 10:33:46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彭 燮)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以下简称“点亮”行动),组织全国31个省(区、市)100余家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商平台,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亮证、亮规则”,推动信息公开、规则透明,共同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点亮”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台经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规范为了更好发展,着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中小微市场主体数字化转型,提升电商平台运行效率和综合竞争力。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依法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引导平台和商户“亮证”,依法公示行政许可、备案、审查批准、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引导平台“亮规则”,依法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在开展“亮照、亮证、亮规则”的同时,指导督促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伪造、变造、冒用、过期、未及时变更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推动平台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

本次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平台落实、属地指导、总局抽查、评估总结等5个阶段。在行动过程中注重组织方式创新和效果评价创新,推动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共同构建“消费者体验评价、经营者实践评价、平台主动评价”多维度评价机制,对行动的社会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全面评估。通过开展“点亮”行动,构建多方协同参与的平台主体信息与规则治理常态化机制,推动形成百家平台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白鹤滩水电站左岸地下厂房5号机组正 ...

  • “菜篮子”有了把关人

  • 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村镇从传统农户 ...

  • 国内首台深远海浮式风电装备“扶摇号 ...

  • 11家农贸市场39户整改!浙江丽水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