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明码标价规则、价格比较和价格欺诈行为认定规则以及法律责任等。这对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企业间公平竞争的商业生态环境,将发挥重要作用。
对于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我国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一直十分重视,坚决打击。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与微热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20年“双11”消费投诉数据报告》显示,有32.4%的消费者认为“先涨后降商家套路多”。两家机构发布的《2021年“双11”消费投诉数据报告》显示,认为商家玩“先涨后降”套路的消费者占比下降到7%。这一变化显示了政府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的成效。
不过,商家玩价格游戏的现象有所收敛,但并未完全根除,稍一放松就会出现反弹。显然,加强价格领域市场监管不能有丝毫松懈。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有3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商家有获利动机,为了追逐利益在价格问题上耍花样,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二是消费者不够理性,有贪便宜的心理,容易落入商家布好的陷阱,而当发现上当受骗时,又缺乏维权积极性,客观上放纵了违法商家;三是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完善之处,监管方面也有漏洞盲区。
虽然我国很早就出台了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的部门规章,如2001年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制定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但实施过程并不顺畅。调查显示,很多时候消费者并不能察觉价格欺诈问题,这反映了相关政府部门对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的监管主动性不足,既未做足普法教育工作,也缺少执法案例警示。如果监管不能及时跟上,消费者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也会让商家产生一种侥幸心理。
对价格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不足,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法律人士表示,每年促销季各大电商平台都或多或少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相关监管部门也会对此进行调查,但处罚力度对于身家数以亿计的电商大佬而言,不过九牛一毛,很难起到应有的警示、震慑之效。从利益受损的消费者一方来说,他们选择直接向电商投诉,结果常常是被敷衍过去,而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则可能面临投诉机制不畅的尴尬,或因无法获得足够多的证据而不被支持,或因高额的维权成本打退堂鼓。
显然,要从根本上遏制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既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规则,也要加强执法,强化规则实施。此次《规定》增加了网络交易中明码标价的规定,补充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规范中未涉及的交易方式,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上位规定进行了细化,消除了监管盲区,增强了可操作性。有人建议,可以考虑将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价格监管领域。法律实践已经表明,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消除商业欺诈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十分显著的效果。而在加强规则实施方面,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基于法律授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统一规划、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群体,政府部门应该进行保护和政策倾斜,对于电商平台和商家,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当然,消费者也要主动作为,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一旦消费者都行动起来,会形成一股巨大的市场清洗力量,对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将产生彻底的涤除作用。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