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回收废旧手机、电脑等涉及个人隐私的电子产品时,回收经营者应当面清理用户个人信息,维护客户隐私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客户相关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手机社会保有量已达18.56亿部。废旧手机的产生量和闲置量逐年增长,预计“十四五”期间闲置总量累计将达到60亿部。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废旧手机资源回收利用率仅为4%左右。每年新增闲置手机进入到正规回收领域还不足30%。大量手机闲置在用户家里,或进行非合规处置,流向无人监测,会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如今电子产品升级迭代越来越快,被淘汰下来的手机等电子产品基本上不会再被使用。人们大都知道,废旧手机等电子产品并非毫无用处的垃圾,它们还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但为什么很多人宁可让废旧手机等电子产品闲置在家中吃灰,也不把它们交给正规回收企业呢?价格因素之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人们有信息泄露之忧。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开发协会曾针对手机使用及报废情况进行调研,结果显示,有84.43%的受访对象表示随意处理旧手机会导致个人隐私泄露,存在信息安全风险。
在互联网时代,电子产品承载了越来越多的功能,与个人生活捆绑得越来越紧,特别是智能手机,早已不再只是通信工具,它兼具移动钱包、数码相机、录像机、游戏机等诸多身份,里面不仅有照片、视频、短信、通话记录,还有各类账号、关联账户等。若其中的信息泄露,用户的隐私权就可能被侵犯,其个人财产安全也难以保障。近些年,因智能手机遗失、被盗及流入非正规回收商贩手中而导致个人信息失窃,引发用户资产被转移、个人私密照被公开甚至被不法分子讹诈的案件时有发生。
由此可见,要让用户愿意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给回收单位,提高回收率,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是极为重要的前提条件。但有媒体梳理发现,近些年国家和地方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发布了不少政策规范,但几乎没有与隐私保护相关的条款。2013年,商务部发布《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提出旧电器电子产品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出售人应当在出售前妥善处置相关信息,经营者收购上述产品前应作出提示。这是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表述首次出现在有关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国家部门规章中。但这只是建议性条款,办法中并没有对废旧电子产品信息清除及验证提出具体要求。
北京市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专门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过程中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作出规定,弥补了现有法律法规的空白,体现了管理措施的与时俱进。事实上,早在2017年4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就启动了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试点建设,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实现企业间的信息和资源共享。这是国内首次通过系统打包的方式,整体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工作。按照推进试点工作要求,涉及手机回收业务的试点企业均与相关专业数据清除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做好对用户数据的清除工作,保障信息安全。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规定,就是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
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就解决信息安全痛点问题进行了部署安排,提出要保障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全过程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北京市发布征求意见稿,为破解信息安全难题提供了很好的方案。可以相信,随着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推出完善,人们将逐渐消除对电子产品回收信息安全的顾虑,主动把自己的废弃电子产品交给正规回收单位,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尽一己之力。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