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龚志伟)为规范“6·18”网络集中促销,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行为,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切实抓好网络集中促销监管工作。
该局制定“6·18”专项监测方案,针对网络大促销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淘宝、天猫、京东等九大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内的四川经营者、38个省内活跃电商平台、873个省内自建网站为对象,拟定网络违规销售特殊食品、销售燃气具未公示CCC强制认证标志、电子商务专利违法、网络餐饮服务者未公示证照经营等8项监测项目,在“6·18”期间实施不间断监测,及时清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川省、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召开推动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行政指导座谈会,对4家重点平台企业进行网络集中促销行政指导,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拉动网络消费,助力网络市场规范发展。会议宣讲了国家政策,听取了平台意见建议,针对网络集中促销中发现的问题作了专题指导,督促平台企业严格商品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切实担负社会责任,在保障外卖送餐员权益、涉老商品监管上主动担当作为,从严审核入驻商家资质,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四川省实际,组织开展四川“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将网络交易经营者纳入“点亮”范围,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亮证、亮规则”。同时指导督促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伪造、变造、冒用、过期、未及时变更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推动信息公开、规则透明,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消除网络市场信息不对称,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助力中小微市场主体数字化转型,从更深层次提升平台运行效率和综合竞争力。
该局以重点电商平台为试点,围绕亮证亮照、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准确掌握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直播带货行为规范等4个方面,制定平台自治及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措施,指导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