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家发
“我买的明明是知名品牌的‘8件套’指甲刀套装,但收到货后发现,里面的指甲刀、耳勺、修脚刀等竟不是一个品牌的,有些品牌我都没听过。我数了数,这款‘8件套’商品涉及6个品牌。”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消费者林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质疑商家卖假货,就找平台维权。对此,平台客服人员表示,商家不是卖假货,而是将主品牌商品与旗下多个子品牌商品混在一起卖,属于违规组货,已对该商品下架处理。
(据6月29日《工人日报》)
山东泰安这名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知名品牌“8件套”指甲刀套装,涉及6个品牌,不免让人感觉受骗了。尽管都是主品牌商品与旗下多个子品牌商品,不是假货,但没有告知消费者实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纠偏。
那么,商家违规组货是否涉嫌消费欺诈?在司法实践中,消费欺诈一般指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的情况来欺骗对方,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比如商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由于商家所售的“8件套”均为正品,也就很难被认定为消费欺诈。显然,商家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缺少了该有的诚信。
其实,商品并非不可以混搭组货售卖,但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不少企业都会在主品牌之外,再推出一个甚至多个子品牌,目的是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建立品牌的第二增长曲线。然而,主品牌与子品牌毕竟不是一回事,商家应当详细说明,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比如,对“8件套”涉及的6个品牌,应在商品销售宣传和说明书中一一标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诚信经营,是商家生存之本。如果缺乏必要的诚信,处处设套“算计”消费者,势必影响品牌的声誉和长远发展。针对类似现象,电商平台一定要把好关,事前做好入驻商品的相关审核工作,把假冒伪劣和违规组货等商品拒之门外,不给商家可乘之机;对屡教不改的商家,则关进“小黑屋”,不让其利用平台销售商品,从而倒逼商家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增强法治维权意识,对商家的侵权行为坚决说“不”,敢于举报和维权。总之,让失信的商家得不偿失,才能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国质量报》【你评我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