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亿元激励市场主体实现倍增
山西吕梁市出台10条措施为市场主体厚植发育沃土
本报讯 (秦瑞鹏 记者 秦海峰)7月5日,记者从山西省吕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基础上,吕梁市近期又出台了《吕梁市支持十大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市场主体10条措施》(以下简称《10条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
据介绍,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是山西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吕梁市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在山西省率先出台行动方案,提出了41项具体举措,取得明显实效。截至目前,市场主体总数较年初净增达15%以上。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10条措施》,统筹省、市、县三级资金共1.5亿元,对建设城市“烟火气”、双创平台、楼宇经济、农村电商小镇、链长制等“十大平台”进行奖励,激励各县(市、区)及各部门主动作为,为市场主体厚植发育沃土。
提升城市“烟火气”。打造一批一刻钟便捷生活圈和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各县(市、区)打造不少于4个特色商业街区,每个特色商业街区新增市场主体不少于100户的,给予县(市、区)每个特色商业街区50万元奖励。
加快双创平台建设。借助高校和科研院所力量,吸引大学生和社会人士创业,打造一批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创业示范园区,鼓励各县(市、区)打造一个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双创平台且新增市场主体200个以上,各开发区打造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双创平台且新增市场主体100个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发展壮大楼宇经济。依托吕梁市煤焦铁铝电等传统产业,重点招引一批金融、保险、咨询、物流等500强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公司在吕梁设立地区总部。各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楼宇经济平台且新增10户以上“四上”企业的,给予县(市、区)100万元奖励。
建设乡村e镇。各县(市、区)建设1个面积约0.5平方公里至5平方公里或建筑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的乡村e镇,且新增市场主体100户以上的,每建一个乡村e镇奖励200万元。
推行链长制。围绕全省十大重点产业链和吕梁市新兴产业链,加快招商一批、建设一批链上项目,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对链主企业及“四上”企业优先安排技改资金支持,并给予链主企业20万元奖励、给予每户“四上”企业10万元奖励。
打造开发区升级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园,推动开发区提档升级,每个特色产业园引进并投产“四上”企业不少于10户的,给予开发区100万元奖励。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打造大数据产业链,每打造一条产业链新增企业不少于20户的,给予各县(市、区)、各开发区30万元奖励。
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倍增。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各类农业产业园区,打造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每新增1个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并带动有密切利益联结机制的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20户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的,给予农业产业园区20万元奖励。
发展特色产业镇。各县(市、区)围绕当地的特优农业、特色轻工等优势产业,至少规划打造1个特色产业镇,每个特色产业镇新增各类市场主体不少于100户的,给予县(市、区)100万元奖励。
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各县(市、区)要至少打造2个以上文旅康养产业集聚区,且每个集聚区新增市场主体20户、50户、100户以上的,分别给予县(市、区)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据悉,为保障《10条措施》全面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吕梁市已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已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十大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同时有关奖补资金将通过“吕梁政企通”等信息化平台直达奖励对象。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