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暑期消费提示称,购买儿童化妆品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商家,仔细阅读标签标识并核验产品信息,认准“小金盾”标志。据悉,国家药监局2021年12月推出儿童化妆品“小金盾”标志,自今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标志。
从功能看,“小金盾”标志只是起到区别作用,化妆品包装上标注这样一个标志,仅说明该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防止与成人化妆品、玩具等产品混淆。此举旨在提高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不过,这一规定发布时间尚短,不少消费者对“小金盾”标志并不了解,这也让一些商家钻了空子。这些商家在推销产品时,故意将“小金盾”标志与获得国家审批、质量认证等宣传用语挂钩,混淆“小金盾”标志的含义。
事实上,不止“小金盾”标识,许多产品标签标识即使早就有,一些消费者也并不了解,不会像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的那样“仔细阅读”。广州市消委会曾做过一项关于食品标签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44.37%的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之前会查看包装标签及说明,其余55.63%的人时看时不看,或者根本不看。而“看”的人,也多是只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至于生产厂家、厂址及产品成分、添加剂、安全标识等重要信息,四成以上的人都不关注。
如此高比例的消费者群体不重视产品标签标识,这一情况值得重视。标签标识是传达商品信息的重要载体,消费者通过标签标识可以了解商品内容,并根据自己的喜好作出选择。所以说,标签标识是实现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手段。按照《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标识需包括产品的基本信息,比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等。标签标识不仅有利于消费者消费和权益保护,也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监管依据,成为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从生产经营者的角度看,基于商品标签标识所具有的信息载体及消费者权益实现的功能,其本身就代表着一种责任承诺,一旦标签标识出问题,其性质就不再是一般的商业道德问题,而要由法律裁定。
前不久,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今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与食品标签有关的案件引发关注。北京一农产品销售企业委托山东一家食品企业生产的黑香米,标签标注“等级:一级”“执行标准:Q/JJY001S”“保质期:12个月”。但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该黑香米样品的等级实为二级且执行标准也和标注不符,而生产黑香米所用原料的保质期实为6个月,在生产过程并未改变食品保质期。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当事人经营黑香米标签涉嫌虚假标注质量等级和执行标准、标注虚假保质期,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2万元,罚款34.54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国法律法规中都有对标签标识的具体规定条款,对违反标签标识条款行为的处罚措施作出了相应规定。照理说,既然关于标签标识的法律法规已经有非常细化的规定,生产经营者照章办事应该不算难,但为什么现实中总有一些生产经营者犯糊涂、出问题呢?答案并不难找:很多情况下,他们不是犯糊涂,而是装糊涂。
事实一再提示,标签虽小,事关重大,马虎不得。对于企业商家而言,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把标签写完整、写清楚,是一种责任。在标签问题上,不能碰触法律红线是最低要求。当然,让具有逐利本性的企业商家加强自律,处处为消费者利益着想,并不现实,必须发挥法律的外在约束力量。因此,就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让标签事关重大的事实,通过法律之镜清晰地呈现出来。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