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振铎)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实施意见,部署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千企助千村、党建促振兴”行动。
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及甘肃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巩固拓展“千企帮千村、党建促脱贫”三年行动成果,扎实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实施意见提出,认真贯彻落实“五年过渡期”要求,把巩固拓展“千企帮千村、党建促脱贫”三年行动成果,作为开展“千企助千村、党建促振兴”行动的重要基础,积极搭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平台,构建市场监管部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农村协同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局面。在继续保持原“千企帮千村、党建促脱贫”三年行动前期帮扶关系稳定的基础上,真正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确保帮扶企业帮助原帮扶对象脱贫不返贫,不断巩固帮扶成果。
实施意见还提出,继续组织动员甘肃省党建强、发展强的1000家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与1000个以上的农村建立帮扶关系,落实帮扶责任,大力宣传帮扶成效好的企业,鼓励优秀企业及合作经营好的企业扩大帮扶面,并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扎实开展“千企助千村、党建促振兴”行动,完善村企合作共赢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围绕促进产业振兴、强化人才支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加强乡村生态建设、推动村企“红色联姻”5个方面明确了工作内容,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保障、抓好工作衔接、注重典型引领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要求全省各地建立开展“千企助千村、党建促振兴”行动台账,每季度上报行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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