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秦瑞鹏 记者 秦海峰)日前,由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的山西省《个体工商户转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精神,创新个体工商户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个转企”)制度,优化登记程序,推动山西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个转企”是指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将主体类型变更为有限公司的行为(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转公司参照本办法)。《办法》最大的亮点在于将“个转企”程序由注销个体工商户再新设公司,改革为直接变更登记,这也是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30条工作措施之一。
《办法》的出台,为山西省个体工商户实行公司制改造提供了政策指导,改变了过去的注销后新办的滞后方法,实现了个体工商户一键转型升级,不仅有利于经营者扩大经营规模,也有助于其增强市场竞争力。转型升级后,企业的经营形式和管理模式可以提高其融资能力,更容易获得贷款和资金支持;在经营领域、商业信用、品牌效应等方面,也更具备竞争优势。此外,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经营者承担无限责任,而转型为企业后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利于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
下一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个转企”登记工作,加强对“个转企”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强化对各市、县(市、区)登记注册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助力全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