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贾润梅)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在各地积极申报的基础上,对提出试点需求的58个省、市、县申报方案进行认真评审,确定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四川,南京、苏州、常州、宁波、济南、烟台、潍坊、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三亚、昆明以及义乌、绍兴市柯桥、晋江等9省、16市、3县为第一批试点地区。
据了解,5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促进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快速解决,助力市场主体降低知识产权保护成本。
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将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一站式”综合保护平台,集聚多方知识产权资源,推动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等渠道协同保护机制;加大维权援助工作力度,促进纠纷前端化解,强化部门沟通协作,规范顺畅衔接程序,促进纠纷解决流程简化、优化、快速化,推动调解、仲裁等多元力量参与;切实提升纠纷处理速度和质量,发挥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效能,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创新创业提供支撑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加强条件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试点省、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区域内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作用,探索建立省、市、县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体系。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支持指导力度,督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出实招、出成效,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增强市场主体创新投入信心,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