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第一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

2022-07-15 13:10:18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实习记者 贾润梅)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在各地积极申报的基础上,对提出试点需求的58个省、市、县申报方案进行认真评审,确定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四川,南京、苏州、常州、宁波、济南、烟台、潍坊、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三亚、昆明以及义乌、绍兴市柯桥、晋江等9省、16市、3县为第一批试点地区。

据了解,5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促进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快速解决,助力市场主体降低知识产权保护成本。

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将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一站式”综合保护平台,集聚多方知识产权资源,推动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等渠道协同保护机制;加大维权援助工作力度,促进纠纷前端化解,强化部门沟通协作,规范顺畅衔接程序,促进纠纷解决流程简化、优化、快速化,推动调解、仲裁等多元力量参与;切实提升纠纷处理速度和质量,发挥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效能,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创新创业提供支撑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加强条件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试点省、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区域内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作用,探索建立省、市、县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体系。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支持指导力度,督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出实招、出成效,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增强市场主体创新投入信心,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汪洋镇五爱村的高 ...

  •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铜山镇90兆瓦光伏 ...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打造“工旅 ...

  • 河北省清河县打造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 ...

  • 广西柳州汽车工业基地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