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意见提出
制定一批中国特色养老服务标准
本报讯 (实习记者 贾润梅)近日,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总体要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民政标准体系、深化民政标准化工作改革、夯实民政标准化工作基础、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了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15项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标准体系日趋完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应用范围持续扩大,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在推动民政部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保障作用。
《意见》提出了民政标准化工作目标,即: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面、结构合理、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的民政标准体系,标准供给结构更加优化,标准质量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实施应用更为普及,标准对外交流合作富有成效,全面支撑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民政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具有民政特色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民政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显著增强。
值得关注的是,在民政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标准研制,助力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标准化建设,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标准研制,助力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围绕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社区服务、智慧社区等系列标准研制,提高基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意见》提出,加强基本社会服务标准研制,助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在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农村养老、智慧养老等领域,推动制定一批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养老服务标准,促进适老化改造标准研制与实施推广。围绕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重点产品、管理、服务标准研制,健全康复辅助器具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市场的规范作用。
针对民政标准化工作改革,《意见》提出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按照覆盖全面、结构合理、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的要求,统筹民政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协调发展。加大推荐性标准研制力度,扩大标准覆盖范围,重点支持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加大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行业标准制定力度。
《意见》强调,提高标准制定质量,完善标准立项机制。围绕中心工作和实际需求研究提出标准立项建议,加强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评估,优先安排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增强标准起草单位的专业性和代表性,提高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意见》提出,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行业管理、产业推进、市场准入、质量监管和适老化改造。压实标准制定主体的实施责任,发布重要标准,应当同步出台标准实施方案和释义。重要标准实施两年后,应当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做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