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信用提升行动
十六万失信主体恢复诚信之身
□ 白筱宇 陈 亮 本报记者 张 华
湖北秦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北省枣阳市的一家招商引资企业。今年3月,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看中其发展潜力,决定并购该公司。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一条涉及该公司的处罚信息:去年底,该公司“因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被处罚。这条不良信息导致并购进程受阻。经核查,该公司在公示期间已主动纠错,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帮助该公司提前修复信用后,并购工作顺利进行。
“像湖北秦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这样通过信用修复恢复诚信之身的市场主体已达16万多户。”7月22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信用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率先开展信用提升行动,积极探索市场主体信用培育工作,创新推动适用容缺、容错受理措施落地落实,加大对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帮扶力度,助力失信主体重塑信用,全面提升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水平,增强守法诚信市场主体获得感。
在引导“容缺”修复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因新冠肺炎疫情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和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提交相关手续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对年报公示中的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公示的企业网站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与检查情况不一致;企业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公示的等7种轻微差错情形,经提醒指导,企业及时改正,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实行轻微差错免列异“容错”修复。
作为湖北省信用分类监管试点城市,今年以来,荆州市采取“容缺”“容错”受理等措施,共为5359户市场主体及时办理了信用修复,使这些市场主体免于失信惩戒。如荆州市博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登记住所为“开发区创业园”,后迁至沙市区智谷创业园,虽每年正常年报,但因登记住所未及时变更,被市场监管部门以“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申请创业贷款受阻。经核查确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采取“容缺”受理信用修复,并当场将该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顺利获得贷款。
蕲春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打通年报“差一步”环节,帮助企业信用提升。截至目前,全县修复不良记录信息342条,使238户市场主体恢复了正常经营状态。湖北鸿源盛智能印刷有限公司是蕲春县一家招商引资企业,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办理银行业务受限。蕲春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该公司年报数据已按时提交,但未完成年报信息“保存并公示”这关键一步,导致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局迅速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完成年报公示流程,修复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使该公司顺利办理银行业务。
据悉,截至7月18日,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信用修复总量161990户,其中行政处罚信息停止公示6407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5758户,移出经营异常状态129223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02户,依法解除当事人在评先评优、享受政策、资质资格审核、招标投标、合同签订、银行贷款等方面限制,助力市场主体通过诚信经营获得高质量发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