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志强 实习记者 贾润梅)今年以来,宁夏市场监管厅积极探索创新信用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收到良好成效。
今年3月,宁夏市场监管厅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工作规程(试行)》,推动形成“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的闭环工作模式,明确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规则,增加线上修复渠道。同时,建立完善市场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等多项信用修复制度。
宁夏市场监管部门明确,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以外,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且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企业,可以申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解除信用约束措施。
此外,宁夏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3个月即不再公示;对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6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1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允许申请提前停止公示。
目前,宁夏市场监管系统已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19925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73户企业、67条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