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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指导陕西标准化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陕西省委、省政府激发标准化创新活力,提升标准质量效益,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夯实陕西高质量发展根基作出的重要部署。
《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陕西省政府成立起草工作专班,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围绕全省23条重点产业链,调研走访了西安、宝鸡、杨陵、秦创原等重点地区、园区和企业,征求了38个省级部门意见,兼顾系统性、协调性、全局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整体思路。
《实施意见》为什么重要?如何落实?现对《实施意见》的核心要义、目标任务等进行解读,也把来自政府部门、企业对标准化工作的感悟、实践成果,分享给读者。
8月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耿普霞、陕西省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处长徐田江、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处长马生学共同解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梅锋 摄
今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更是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突破之年。经陕西省委同意,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指导陕西标准化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陕西标准化事业发展意义重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确立了标准化工作的新方位,构建了标准化开放的新格局,明确了标准化改革的新路径,开启了标准化发展的新征程,强化了标准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对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更加有力地服务和支撑陕西省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富有陕西特色的标准化发展路径,推动建设标准强省,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深度对接需求,积极争取国家标准委指导支持,先后多次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市和企业意见,起草了《实施意见》,经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陕西省委同意后,以陕西省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重要论述和赴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为总纲领,以《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各领域相关专项规划为主要依据,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明确了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陕西省当前直至2035年标准化工作指南。《实施意见》的发布实施,对陕西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提升标准质量效益,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实现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引领产业优化升级、支撑高效能治理、促进高水平开放、保障高品质生活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坚持与《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对标对表,同时结合陕西省实际,兼顾系统性、协调性、全局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共10个章节36条举措,主要包括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
一、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打造“中西部标准化改革创新示范标杆”的总纲领、总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域标准化发展深入推进、标准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标准化治理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夯实5个方面具体目标。其中,核心目标指标包括: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化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主导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100项以上、发布地方标准400项以上,培育发展团体标准100项以上、企业标准“领跑者”100项以上,高质量创建各级各类试点示范项目200个以上,引进培育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5个以上等。到2035年,标准体系更加健全,融合发展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标准化在持续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待的战略引领效应充分释放。
二、主要任务
从服务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的两个维度,重点部署了8个方面任务。
一是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融互促,支撑西部创新高地建设。围绕“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强关键优势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同步推动标准贯彻实施与产业推广。充分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作用,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健全标准与科技互动机制,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引导鼓励专利权人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技术标准。
二是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增强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强化先进制造业标准支撑,推进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提升陕西制造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引领,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布局标准链,加快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相关标准研制。开展企业标准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推动传统产业标准升级。深化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服务业特色示范标杆。增强产业融合重点领域标准供给,推动跨越融合、模式创新。
三是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标准化研究。完善秦岭、黄河等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标准化工作,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开展循环经济绿色标准化建设。加强绿色生活标准推广普及,探索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
四是加快城乡建设标准化进程,建设高品质城乡生活新空间。加快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支持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旱区农业)建设,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培育农业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研究城市体检评估标准,促进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探索开展城市标准化建设,支持有基础的城市开展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
五是推进民生保障标准化发展,提高社会建设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养老机构提质达标和星级评定,制定完善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建立广覆盖、全方位的健康标准,提高民生改善标准水平。加强文化强省标准引领,研究秦腔、陕菜、陕北民歌等文化品牌标准,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标准。加强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标准化建设。
六是加强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标准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与交流,推动陕西省优势、特色技术及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加强“舱单归并”模式、中欧班列(西安)标准化,促进产品、服务、技术、标准“走出去”。优化区域标准化发展平台,助力企业“走出去”。
七是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提高标准化治理效能。创新标准化推进机制,鼓励有关部门创建标准融资增信机制,优化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建立重要标准发布及实施效果评估制度。推进团体标准培优工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从严管理地方标准,推动建立重要地方标准听证、磋商机制,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与监督。
八是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合理布局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国家标准馆陕西分馆建设,健全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培育标准化服务力量,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壮大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广泛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营造全省标准化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从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配套政策、法治保障和考核评估5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提出成立陕西省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加大标准化资金投入力度,设立陕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探索开展标准化统计调查工作,做好《陕西省标准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有地方标准的“立改废释”工作,推动标准化工作考核纳入陕西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具体举措。
同时,为进一步突出重点工作,强化任务举措的可执行、可操作性,结合现有标准化工作基础和标准化适用领域特性,开设了“优势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工程”“科技成果标准转化工程”“制造业标准领跑工程”“传统产业对标达标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绿色转型标准支撑工程”“新型城镇化标准化推进工程”“新兴产业标准促进工程”“农业提质增效标准助力工程”“重点国际标准培育工程”“团体标准培优工程”“高端标准化人才储备工程”12个专栏,推动任务落地落实。
(本稿件由本报记者王梅提供)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