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文礼
继前段时间大火的“雪糕刺客”之后,近期,“理发刺客”又上了热搜。有媒体报道称,浙江杭州的刘先生去理发店做普通的洗剪吹,洗完头后,工作人员推荐了一个398元的“服帖烫”。刘先生在付款时才发现,店里竟然是按照“分区”计算价格,他头上被分成了12个区域,算下来费用总额达4776元。
同样是在近日,“鲜花刺客”也成为消费者吐槽的热点。有网友称,七夕节当天满心欢喜地在花店里选购了一束花,等到结账时却被不透明的价格“刺”伤;还有网友抱怨道,在网上选购直邮鲜花看起来很便捷,但收到花时就像开“盲盒”,无法确保质量。
普通的纹眉竟然按根收费、饭店上桌的菜却是预制菜……“消费刺客”之所以层出不穷,很大程度上是商家的投机心理在作怪。在商家看来,面对这些“刺客”行为,大多数消费者出于“脸皮薄”或者“好面子”的心态,往往会选择默默付款,吃一个哑巴亏。如果有消费者较真儿,商家大多以一句“我们之前讲得很清楚”或者“我以为你听明白了”来敷衍了事。退一步来讲,哪怕最后有十之二三的消费者坚持退货退款,从总账上看自己也绝不会吃亏。正是抱着“不坑白不坑”“不赚白不赚”的心态,一些商家热衷于浑水摸鱼,对当“消费刺客”乐此不疲甚至乐在其中。
价格之“刺”,只是消费者被刺疼的一个方面。在高昂的价格背后,产品品质无法保障,更是令消费者头疼和无奈,这一现象在网购平台更易发频发。尤其是对于鲜花、水果等一些时令商品,很容易让一次正常的消费行为,最终变成开“盲盒”——质量好坏全看运气。
市场交易,讲究的是童叟无欺。公平公正、货真价实、诚实守信,历来都是毋庸置疑的经商之道。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也对明码标价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这些都为杜绝“消费刺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法规武器。
如何杜绝“消费刺客”们在消费者不经意间突然跳出来,给消费者以钱包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对于相关监管部门而言,要尽快把这些法律法规落在实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起一张坚不可摧的法律防护网,让所有敢于肆意触网的“刺客”们都心生敬畏。对屡犯不改的“消费刺客”,监管部门要及时将其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让“消费刺客”们为小把戏最终付出大代价,以强有力的监管举措来杜绝“消费刺客”的出现。
同时,面对“消费刺客”们,消费者不应做也不能做“沉默的羔羊”。一旦遇到“刺客”出现,应该第一时间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避免“刺客”们再伸黑手。
对“消费刺客”们而言,一锤子买卖固然可以大赚一笔,但这种投机行为绝不是经商正道。杜绝“消费刺客”的出现,最根本的是商家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坚持以品质和服务赢得市场竞争的正确理念,在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让消费者的钱花得明白、花得舒心,不能只贪图一时的利益,而忽视长远的商誉和口碑。否则,一时投机而“刺”向消费者的黑手,最终定会反噬,让“消费刺客”自己遍体鳞伤。
《中国质量报》【你评我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