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徐建华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3个调查组分别赴山西、内蒙古、陕西开展调查,进一步加强电煤价格监管,明确法律红线,规范电煤价格秩序。通过调查,市场监管总局初步认定18家煤炭企业涉嫌哄抬煤炭价格,3家交易中心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
根据调查,从违法形式看,哄抬价格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一是煤炭生产企业在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二是煤炭生产企业将煤炭销售给关联贸易公司,通过关联贸易公司加价销售,推高价格。三是企业以化工煤名义签署确认函,但实际销售动力煤,通过规避长协限价方式推高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个别煤炭交易中心自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增加煤炭交易成本。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此次调查中发现的10起煤炭领域涉嫌价格违法行为案例,其中涉嫌哄抬煤炭价格案7起、涉嫌哄抬焦煤价格案2起、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案1起。
在此次公布的7起涉嫌哄抬煤炭价格案中,涉嫌违法对象都是企业。比如,2022年7月21日—22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某企业煤炭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4月份以来,在成本未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推高了煤炭涨价预期。港口动力煤销售均价由2021年3月582元/吨,提高至2021年10月1605元/吨,最高涨至2028元/吨,最高涨幅高达248%;2022年3月,港口动力煤成本同比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煤炭销售均价为1274元/吨,同比涨幅达119%。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这7起案例中,有一起案例是企业与贸易公司联合涉嫌哄抬煤炭价格的案例。2022年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某煤矿企业、某贸易公司的煤炭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自2021年4月份以来,两个当事人在成本未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推高了煤炭涨价预期。2021年3月至10月,某煤矿企业精煤销售均价由385元/吨提高至1101元/吨,涨幅高达186%。某贸易公司将从某煤矿企业购买的精煤加价对外出售,2021年10月平均采购价为1101元/吨,平均销售价为2054元/吨,进销差价高达953元/吨,加价幅度达87%。两个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此次公布的两起企业涉嫌哄抬焦煤价格案中,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类似。如,2022年7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某企业焦煤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4月份以来,在焦煤成本未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焦煤销售价格,推高了焦煤涨价预期。焦煤销售均价由2021年3月769元/吨,提高至2021年10月2331元/吨,涨幅高达203%;2022年3月,在焦煤成本同比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焦煤销售均价为1723元/吨,同比涨幅124%。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10起案例中还有一起某煤炭交易中心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案。2022年7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某煤炭交易中心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提供煤炭网上交易服务过程中,不执行政府定价,自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当事人涉嫌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