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 莉
食品抽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可以防止或减少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的重要手段。以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为例,辖区农产品经营主体以餐饮店、商超、小区农贸市场及杂货店为主。2021年,马鞍市场监管所独立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检59批次,办结食品抽检不合格案件10件,占辖区立案总数的20%。在农产品抽检及后处置过程中,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普遍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问题导向不明晰。以马鞍市场监管所为例,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分配2021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59批次,任务细化到抽检种类。受抽检种类限制,各基层所只能按照区局的抽检计划“依葫芦画瓢”来抽检,其中有的所辖区根本没有抽检任务中规定的抽检品种,而且即使把辖区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抽检一次,有的食品抽检任务也有可能完不成。这就导致执法人员无法根据辖区实际进行风险研判,不利于发现问题。二是抽检过程不顺畅。一个小菜摊一年可能接受2~3次食品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抽检,一旦遇到抽检不合格情况,就将面临几千元到几万元的罚款。这让农产品经营户产生抵触情绪,有的人甚至和抽检人员玩起了“捉迷藏”,或者拒绝在抽检文书上签字,给抽检工作的推进带来一定困难。三是后续处置落实难。以食用农产品常见的抽检不合格原因——农药残留超标为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应对不合格农产品经营户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往往以“菜不是他们种的,不合格不是他们造成的”“你们应该去罚批发市场的款”等理由不配合后续处置,有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对办案人员实施语言暴力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在基层,食品抽检不合格案成了案情最简单,也最令办案人员头疼的案子。
安全的食用农产品不仅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食品抽检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要更好地发挥其“指挥棒”作用,既要注重顶层设计做好方案,还要结合基层实际抽出问题;要聚焦从计划制定到结果处置全过程,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食品抽检结果的科学性、有效性,管出令老百姓放心的食用农产品,守护消费者“菜篮子”安全。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打好数据分析“组合拳”,制定健全的食品抽检方案。加强监管部门与承检机构工作联动,深化检管结合,做到统筹协调,加强食品抽检方案制定靶向性,使抽检成效事半功倍。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深化、细化抽检结果评估,不断提升抽检数据分析的科学化、智慧化水平。聚焦问题多发的食品品种、抽样环节、检验项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力争做到不重不漏、有所侧重。
二是打好社会调研“组合拳”,精准抽取食品抽检样品。市场监管部门在围绕抽检方案均衡开展抽检,按时完成抽检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抽检结果因时、因地开展动态专项抽检。深入开展社会调研,广泛听民声、会民意,推进“你点我检”“食品抽样五进”“走近食品检验实验室”等活动,立体式、全覆盖了解群众需求,为老百姓释疑解惑。社会调研要走进寻常百姓家,使食品抽检兼具科学性与烟火气,不断凝聚社会共识,让老百姓的菜篮子拎得更放心、舒心。
三是打好严格执法“组合拳”,强化食品抽检不合格处置。严格落实“五个到位”“四个最严”要求,注重源头监管,加强过程监管,让不合格食品无处遁形。依托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市场监管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技术、新科技手段,追溯不合格食品“上家”,对各环节进行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落实奖惩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食品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严惩重处,实现精准精细监管。
四是打好宣传教育“组合拳”,推进抽检信息公示公开。食品抽检是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有力手段,应该加强抽检信息公示和宣传教育,打破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之间的食品安全信息认知壁垒,推进社会共治。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微信、抖音、商圈LED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周期性宣传食品抽检工作,营造“食品抽检就在你我身边”的浓厚氛围。市场监管部门还要及时将不合格食品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在各农贸市场、商超及本地自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做到发现一起、震慑一批,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意识,强化行业自律。
(作者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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