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培晞 宗祎欣)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全面部署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溯源监管工作,畅通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强化食用农产品入场进货查验和质量安全检测,应用“赣溯源”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流程数字化监管体系。
针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该局要求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运用“赣溯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体系,落实对场内食用农产品及其经营者的入场查验要求,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对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有关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要经过逐批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或采购进货;检测数据要及时录入“赣溯源”;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属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针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入场销售者,该局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销售活动,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运用“赣溯源”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销售无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针对其他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该局要求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集中供餐单位、学校食堂等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运用“赣溯源”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销售、使用无合格证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此外,社会公众可通过“赣溯源”查询所在地附近相关注册企业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发现有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