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营造消费新风尚
四部门综合施策遏制“天价”月饼
本报讯 (记者 张文礼)8月10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密切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做好市场巡查和监测,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移交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以生产企业、高端酒店饭店、电商平台为重点开展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天价”月饼时有出现,不仅背离了传统文化本源,也助长了奢靡浪费,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推动月饼等节日食品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针对“天价”月饼暴露的突出问题,在坚持月饼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企业守法经营、合理定价,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
《公告》主要提出7个方面的监管要求。一是对高价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明确月饼价格由企业自主决定,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如有需要,将对经营者开展成本调查。二是严格执行包装强制性标准。要求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三是禁止月饼混合销售。要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四是规范月饼券管理。要求经营者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五是加强酒店及餐厅渠道监管。要求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盒装月饼应遵守相同政策规定。六是强化电商平台监督责任。明确电商平台应完善交易规则,加强对平台内盒装月饼销售活动监督,对高价月饼和提供定制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应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七是倡导行业自律。要求行业组织应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据了解,为抓好《公告》落实,四部门同步发力,加强政策宣贯,召集行业组织、主要电商平台座谈,对《公告》进行了全面、系统解读。加强行业自律,倡导流通企业规范经营,发起“限制过度包装 倡导绿色消费”的倡议,各大电商平台积极开展平台治理,遏制“天价”月饼。加强地方指导,部署各地贯彻落实《公告》要求,加强部门协同,做好行业指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四部门将密切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全面了解市场动态,掌握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共同抓好《公告》落实,并将相关企业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进一步引导月饼市场规范健康运行,推动月饼“价格更亲民、品质更优良、包装更简约”,营造全社会“理性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新风尚。
《中国质量报》【遏制“天价”月饼 倡导清朗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