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 渊 陈 卉)日前,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广大线下零售企业发出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鼓励线下零售企业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据了解,为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活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拓展零售企业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此次倡议秉承“企业自愿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线下零售企业根据经营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自愿公开承诺实行7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同时鼓励企业作出更有利于提升消费体验和消费黏合度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线下零售企业要坚持诚信经营理念,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无理由退货承诺落实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退货承诺。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拖延、不推诿,及时办理退货,及时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自愿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具体服务内容。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告知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时限、条件和流程等注意事项。自愿承诺的经营者应当设置无理由退货受理专区,建立无理由退货台账,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消费体验提升。
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倡议,广大线下零售企业履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是彰显企业实力、提升企业信誉、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睿智之举,是厚植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的共赢之措。希望广大线下零售企业积极响应倡议,主动承诺、积极践诺,为营造高质量消费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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