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小军)为提高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工作的有效性,8月22日,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启动推进检验检测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分类评价工作。
本次分类评价工作由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持有有效资质认定证书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等级类别,进行审核、确定,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负责本辖区内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分类评价档案的建立、信用风险分类评价及监管等级类别的拟定和初评。
本次分类评价对象为今年6月30日前取得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和昆明市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资质认定(CMA)证书的88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分类评价分为自我评价、现场评价、总结完善3个阶段实施,并将对《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分类评价细则(试行)》进行修改完善。
根据分类评价结果,结合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上报报告编号情况以及证后监管情况,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将综合核定监管等级类别,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分类监管。
《中国质量报》【地方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