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包装:限定更严格 要求更明确
——专家紧扣标准详解月饼包装新规
□ 本报记者 徐 风
中秋节临近,今年端午节前针对粽子、月饼过度包装问题做出修订的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再度引发关注。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技术法规委员会副秘书长魏立立,请她对标准中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等方面细节进行解读。
按照GB23350—2021“术语和定义”,过度包装是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这里的包装,只是销售包装,不适用于赠品和非卖品。
记者注意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发布于2009年3月31日,实施日期为2010年4月1日。2021年对标准进行首次修订,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实施日期为2023年9月1日,这也是这项国家标准的第一次修订。GB23350—2021第1号修改单发布于2022年5月24日,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可见,第1号修改单是在2021版GB23350标准还没有实施的情况下修改、发布并实施的,也侧面说明整治粽子和月饼过度包装问题的紧迫性。
包装层数方面,第1号修改单将“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修改为“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也就是说,将月饼及粽子的包装层数变更为和粮食及其加工品一样,不应超过三层。魏立立解释说,直接接触内装物的包装为第一层,月饼放到托(通常为纸质或塑料材质)里是不算层数的,用卷膜封起来算第一层,小纸盒为第二层,销售礼盒为第三层。
包装成本方面,修改前的要求是“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第1号修改单增加了两个要求,一是“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二是“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关于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魏立立援引了国家标准《贵金属及其合金术语》作出解释,贵金属是金、银和铂族金属的统称,铂族金属是金属元素钉、锗、钯、饿、饻、镇的统称;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红木》,红木是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决明属树种的心材。
混装要求方面,第1号修改单增加“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产品混装”的要求。魏立立表示,其中的“其他产品”是指除保护饼产品安全以外(如冰袋、干燥剂等)的所有产品。市场上时有所见的混装茶叶和红酒的月饼礼盒,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商品类别方面,第1号修改单将附录A的“表A.1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中“商品类别”的“糕点”细分为“月饼”“粽子”和“其他糕点”;规定月饼和粽子的k值分别为7.0、5.0,其他糕点的k值没有变化,依旧是12.0。据魏立立介绍,必要空间系数是包装空隙的核心指标,反映了包装紧凑程度,数值越小表示包装空隙越小。第1号修订改单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K值由原来的12修改为7,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大大提高了包装紧凑度。
此外,第1号修改单还明确实施要求,提出适用于月饼、粽子的条款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实施日期前生产的月饼和粽子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