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乔燕强)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抽调45名业务骨干,组成15个督导组,对全市蔬菜批发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大型连锁商超、药房、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进行价格督导检查。截至目前,督导组共检查经营单位240余家,依法查处四大类违法案件14件。
严查未明码标价行为。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有8家果蔬销售企业在售的果蔬商品和3家药房销售的口罩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价格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予以罚款等处罚。
严查无证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对大连市甘井子区金荣路某文具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门口及屋内货架上摆放医用防护口罩(第二类医疗器械)6盒、无中文标识口罩51盒。该店负责人不能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货单位资质、产品注册证、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单及发票、进货查验记录等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并严格处理。
严查不执行政府价格干预措施行为。执法人员对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泉涌街的某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N95口罩售价每只12元,进价每只0.53元,数量420只。其行为涉嫌不执行政府价格干预措施,违反了《价格法》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商品价格监管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执法人员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立案并严格处理。
严查销售无中文标识产品行为。执法人员对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的某生鲜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KF94口罩无中文标识。其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并严肃处理。
《中国质量报》【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