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准入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
让3290万户市场主体释放新动能
本报讯 (记者 霍一夫)9月7日,2022年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会上,苏浙皖沪3省1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市场准入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全面对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长三角地区标准规范统一、信息共享互认、改革协同共进、预期稳定透明的市场准入一体化体系,让长三角区域3290万户市场主体释放新动能。
据了解,这是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连续第四年召开联席会议。自2019年1月《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署以来,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推动改革创新合作项目9个,签署合作协议30项,制定发布政策文件18项,完成平台(机构)建设6个,开展重大活动49次,滚动推进年度重点合作任务94项。截至今年7月,长三角区域共有市场主体3290万户,约占全国总量的1/5,其中,2019年至2022年7月,长三角市场主体新设1928万户。
3年多时间里,3省1市在多领域先试先行,形成一批特色化制度创新成果。长三角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库和可视化平台上线,共归集长三角17类市场主体信息6.8亿条;创新“互联网+窗口”服务模式,50多个市场监管领域事项实现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2万余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25.5万家、“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单位370余家,累计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涉及金额4亿元;长三角6个试点城市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上传率分别达到100%,接入追溯数据量1.6亿条;2021年长三角获批国产创新药和纳入国家创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数量占全国近50%;统一长三角食品抽检品种、检测项目,协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发布《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等12项区域统一标准,实施质量提升项目3554个,品牌培育企业2268个;发布《微纳米线间隔标准样板校准规范》等7项“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11项产品实现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结果互认。
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长三角市场准入“一体化”将驶入快车道。对标《合作协议》,长三角地区在市场准入领域将率先完成4个“统一”。一是统一登记标准。统一市场主体登记要求,统一实施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建立“长三角”等特殊字词名称登记规范,建立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二是统一服务规范。统一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服务事项清单,继续完善线上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专区,全面建立长三角地区线下“跨省通办”专窗。三是统一信息共享。建立长三角地区电子营业执照共享共用机制,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信息共享机制,统一惩戒措施。四是统一创新步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及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开展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探索代位注销、强制除名、强制注销等改革试点,挖掘长三角示范区企业名称资源。
会上,跨区域议事协调机构“长三角绿色认证联盟”揭牌,3省1市将在长三角地区创新试点“绿色服务认证”,确保各地实施绿色认证的制度政策和标准规则保持一致,联合打造“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会上还签署了《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其中提出将食品生产预制菜产品全面纳入许可和监管,推进冷藏类等预制菜准产落地,推动长三角特色预制菜肴团体标准的制定出台。
《中国质量报》【讲政治 强监管 促发展 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