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贵州市场监管部门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2022-09-09 11:27:2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李 嘉)9月2日,贵州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调度部署贵阳市疫情处置工作。会议强调,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最迅速的举措,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以快制快扑灭疫情,扎实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及市场监管等重点工作,保障好居民基本生活和正常就医需求,切实维护好社会秩序。

为保证疫情期间居民必需生活物资价格稳定,8月31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省内大型超市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该局结合典型价格违法案例,深入解读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指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倡导各超市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机构,设置价格专职管理人员,主动开展合规建设,及时化解矛盾。该局要求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行业自律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借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公共突发事件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连日来,贵州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市场价格行为执法力度,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9月2日,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全市统筹部署,围绕重要民生商品和重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价格等违法行为,曝光8起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其中,南明区市场监管局对多又多集贸市场开展检查发现,贾某经营的蔬菜摊点销售蔬菜过程中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该摊点香葱售价30元/斤,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9月3日,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再次公布一批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示各市场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严禁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行为,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处理。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项目滨海互通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中秋 ...

  • 2022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 ...

  • 安徽省合肥市通过建立扶持政策体系 ...

  • 黑龙江省富锦市水稻科技示范园巨型稻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