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等多项任务
本报讯 (记者 徐建华)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等5个方面,部署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等23项重点任务,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项任务贯彻落实的具体部门和地区,其中多项任务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或按职责分工负责。
《意见》从5个方面部署了23项重点任务。其中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方面的5项重点任务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方面的5项重点任务是,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方面的6项重点任务是,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持续规范中介服务,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4项重点任务是,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方面的3项重点任务是,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根据《意见》,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的重点任务是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具体包括:规范工业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涉及的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推行工业产品系族管理,结合开发设计新产品的具体情形,取消或优化不必要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和认证;2022年10月底前,选择部分领域探索开展企业自检自证试点;推动各地区完善工业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一批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产品鉴定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相关审批系统与质量监督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相关质量技术服务结果通用互认,推动工业产品快速投产上市;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监管,2022年底前,研究制定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的重点任务有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具体包括: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全国统一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逐步实现内外资一体化服务,有序推动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网上办理;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研究制定税务、社保等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细化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