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规定》立足当前实际,着力解决人们反映强烈的问题,给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划定合规边界,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伴随互联网快速发展和移动应用程序广泛应用,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逐渐兴盛,为用户浏览查看信息提供了便利。不过,弹窗信息推送因缺乏相应的规范也存在不少问题。今年5月,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度互联网弹窗信息对消费者的影响调查报告》显示,近八成受访者表示经常遇到弹窗并深受困扰。受访者反映的问题包括弹窗关闭难、容易误点、频繁出现、内容虚假低俗等方面。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用户体验,还会污染网络环境,甚至危及网络安全,不利于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
作为一种互联网产品的运营模式,网络弹窗这一信息展现形式本身并不违法,但法律法规对其有一些限制性规定。以弹窗广告为例。《广告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过,以往关于弹窗信息的规定零散分布于不同的法规文件中,且规制条款较为粗略,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在执法实践中常常难以落实。而广告推送者抓住这一点打“擦边球”,其设计的弹窗广告关闭按钮或者颜色很浅,或者位置偏远,很难发现;有的给出假的关闭按钮,点击即打开广告链接。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并针对其中相关条款相对粗略的问题,《规定》对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保障用户权益,以服务协议等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具体形式、内容频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虑用户体验,科学规划推送频次,不得对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进行不合理的差别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弹窗信息应当显著标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身份。《规定》吸纳归并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弹窗信息推送的相关规定,划出9条“硬杠杠”,让弹窗信息推送治理有了明确、可执行的细则。
弹窗信息“怎样弹”要管住,“弹什么”也要管好。作为重要的资讯分发渠道,当前有的弹窗推送的信息存在内容失当、价值失范等突出问题。为防止各类服务主体违规推送低俗庸俗媚俗等劣质信息,建立弹窗信息推送审核机制很有必要。《规定》明确,健全弹窗信息推送内容管理规范,完善信息筛选、编辑、推送等工作流程,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力量,加强弹窗信息内容审核。有学者建议,为确保审核机制发挥作用,应建立黑名单制度:采用技术手段有效过滤弹窗信息中各类不良内容,对一段时期内在特定信息类型的推送过程中多次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将其纳入黑名单。
出台《规定》是加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监管的第一步,更关键的还是将《规定》执行到位,彰显其引导力和约束力。由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背后有利益参与,一些利益相关者会想方设法规避监管,为此,《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协作监管等工作机制,监督指导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提供服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可以相信,《规定》确立的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规则,将促使各方打出“组合拳”治理弹窗乱象,推动平台打造健康内容生态,优化平台信息传播秩序,让弹窗服务真正成为优质信息的重要入口。
《中国质量报》【观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