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龚志伟)近日,四川省民营办(设立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司法厅和工商联出台了《四川省民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民营企业投诉范围、投诉原则、受理途径、办理流程等进行规范整合、化繁为简,以高效快捷办理民营企业投诉案件,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投诉处理规范化水平。
《规定》具有三大特点:一是聚焦重点难点,强化为企维权的统一规范。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出台、全省范围统一使用的涉民营企业维权工作规范性文件,这在全国尚属首次。针对四川各地、各部门涉民营企业维权工作中无常态、无长效机制的问题,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投诉处理合作机制、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将为四川省今后做好涉民营企业维权提供政策依据和实践探索。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筑牢为企服务的共同基础。针对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不明确的问题,做出了统一规定,并按照四川省政府督查激励政策(民营经济部分)给予相应市(州)激励支持,引导四川各地各部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为广大民营企业打通投诉维权过程梗阻,找到“绿色通道”,帮助其全面了解全流程、摸清各环节。
三是坚持统筹协作,扩宽为企护航的机制保障通道。确定四川省民营办作为牵头部门,细化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司法厅、工商联等各涉企投诉工作部门的职能职责,厘清过去涉企投诉工作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接诉范围存在争议的局面,进一步强化了部门协调担当职责。同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商(协)会设立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站)协调处理民营企业投诉,探索服务部门联动创新,推动处置投诉再提速,构建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治理新格局。
今年以来,四川全省各级民营办累计受理投诉维权案件1059件,已办结案件899件,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58亿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