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 博 张晓伟)为提升相关行业领域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意识,增强防范化解垄断违法风险的能力,日前,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对全省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者公开发出《重点行业领域反垄断提示告诫函》(以下简称《告诫函》)。
《告诫函》指出,一段时间以来,河南省部分行业领域涉嫌垄断行为的投诉举报增多、涉嫌垄断违法问题呈现频发态势,有的已逐渐形成行业性、领域性垄断违法风险。垄断行为不仅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还会在国内、国际上给经营者自身带来高额的罚款和可能附带的民事赔偿,甚至承担刑事责任。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有效识别和预防垄断违法行为,可以降低违法概率和风险。
在《告诫函》中,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开发布了《反垄断法》中有关禁止性规定,如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不得达成相关的垄断协议。《告诫函》还要求,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等。
《告诫函》还向广大经营者和相关组织提示了《反垄断法》中有关垄断行为的处罚规定,并对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者提出整改要求。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发现的涉嫌垄断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