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培晞)近日,江西省药监局牵头与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部门共同签订《长江三角洲区域药品监管部门协同加强数字药监建设机制备忘录》《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部门协同加强推进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备忘录》两项备忘录。
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药品监管部门协同加强数字药监建设机制备忘录》,江西省药监局牵头起草《长三角地区药品生产监管数据采集和交换标准》,建立长三角地区电子数据共享复用机制,有效推动药品审评审批、生产监管、信用管理等电子数据的共享复用。
《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部门协同加强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备忘录》建立了长三角地区中药饮片追溯信息化追溯共享机制,进一步推动实现重点饮片品种来源可溯、去向可追、信息可查、责任可究。目前,江西已完成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建设,为探索长三角地区中药饮片追溯信息化追溯共享机制提供试点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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