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导向 消除隐患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该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旨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水平。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电动自行车突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安全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从完善标准认证体系、规范充电费用及违规停放充电、着力解决非法改装、着力解决违法违规销售、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溯源追责6个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要严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生产销售尺寸限值、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车速限值、预留解除限速“后门”、过流保护、电机电池超标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行为,以及“换电”、维修等经营性服务中的质量违法行为。对在电动自行车租赁服务等经营性服务中,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超标整车和配件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出厂、销售、进口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将“车”“电”分离出厂(配套出厂但分体运输的情况不属此列)等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方案》要求,山西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要突出重点,深挖问题隐患,抓好整改进度和质量。用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三书一函”制度,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推诿扯皮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效。
《中国质量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市场监管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