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按下“加速键”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4部门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 本报记者 贾润梅
近日,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4部门正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为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按下“加速键”,以更好地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的规模化发展,确保其安全、有效地融入现有的交通体系。
我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与国家政策的重视和支持密不可分。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2023年1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引导规范自动驾驶技术在运输服务领域的应用;2024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应用。
据了解,此次试点的组织实施共分为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5个阶段。当前,只完成试点申报阶段的遴选,并不代表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取得准入许可或允许上路通行。接下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4部门将指导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开展试点实施工作,并根据专家总体意见,综合考虑产品类别、车辆运行城市特点、申报的自动驾驶功能、企业测试示范基础等情况,在履行相应程序后,确定首批进入试点的联合体。该联合体由9家汽车生产企业和9个使用主体组成,包括比亚迪、一汽、长安、广汽、蔚来等车企,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7个城市展开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试点产品涵盖乘用车、客车以及货车3大类。
对于之前企业获得的L3(指在特定环境下,不需要驾驶员自己操作,就可以完成驾驶操作和周围环境监控的自动驾驶系统)测试牌照,和此次试点是什么关系,工业和信息化部方面表示,根据《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应符合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等测试验证要求,其中,实际道路测试是产品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测试验证的重要支柱之一。对确定进入试点的联合体,汽车生产企业需要进一步详细制定并完善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并在多方监督下,按要求开展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
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包括比亚迪、北汽、吉利在内的不少汽车企业也在积极布局智能网联汽车赛道,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发展。
乘联会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L2级及以上的辅助驾驶功能装车率已经达到55.3%;2024年1—2月,装车率进一步上升至62.5%。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共建设17个国家级测试示范区、7个车联网先导区、16个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最新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我国共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2.9万多公里,发放测试示范牌照6800多张,道路测试总里程超过8800万公里。
工业和信息化部方面表示,下一步,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