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协调专员 设立应急备用金 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安徽建立住宅电梯应急维修绿色通道
本报讯 (戴清晨 记者李 辉)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畅通问题隐患发现渠道、建立安全评估机制、分类维修改造更新等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提出的建立住宅电梯应急维修绿色通道、明确协调专员、设立应急备用金以及集中开展专项行动都是具有创新性的制度安排。
日前,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有关情况。
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介绍,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等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按照问题导向、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总体思路,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聚焦隐患发现和处置、优化维修改造更新程序、加强政策支持等方面,制定了《实施意见》《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办法》《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办法》《住宅电梯安全保险服务工作办法》以及《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
《实施意见》要求,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常态化查找住宅电梯问题隐患。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完善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协调机制,明确协调专员。建立住宅电梯应急维修绿色通道,设立应急备用金。《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电梯安全评估机制,制定发布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地方标准,明确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适用情形,鼓励全省各市组织使用单位对住宅老旧电梯集中、批量开展安全评估;建立住宅电梯隐患台账,实现全省电梯安全监管数据一张网、问题隐患整改一本账。
针对维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难问题,安徽将加强政策创新,由各市按首期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5%设立应急备用金,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各地制定资金筹措办法;推进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不少于10%的物业服务费用于住宅电梯等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鼓励按程序使用住宅电梯投放商业广告收益等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用于住宅电梯安全评估、购买保险及维修改造更新支出。推行电梯保险制度,鼓励各市给予住宅电梯保费补贴。
据悉,目前,安徽全省电梯总量达45万台,住宅电梯总量超过30万台。到2024年底,该省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将达到1.36万台。针对住宅老旧电梯运行故障隐患突出问题,安徽在全省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争取到2025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韩永生表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要求,加强协调推进、跟踪督促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为平安安徽建设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