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夯实法治根基促进网络市场健康运行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6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简称“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在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各地已推动16.6万家企业入驻全国12315平台,为消费者直接解决纠纷583.5万件。今年3月15日上线“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实现全国消协组织在线受理消费者投诉,充分依靠消费者自己的组织来化解消费矛盾纠纷。
彭新民表示,作为网络市场的重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做好网络市场中竞争行为、价格行为、广告、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促进和规范网络市场健康运行。一方面,根据网络市场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完善相关立法,为网络市场活动定规矩。比如,推动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个人开办网店可以将网络虚拟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让网络市场准入机制更加优化;出台《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划定有奖销售、价格促销的“红线”,严禁网络经营者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方式开展促销,让市场促销更加规范;公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治理网络经营者“好评返现”“数据流量造假”“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让市场竞争更加有序。另一方面,聚焦网络市场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监管执法,为网络市场活动保驾护航。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指导854家平台企业修改优化协议规则3680项;扎实推进“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消除网络市场信息不对称;开展互联网广告治理工作,2023年度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2.25万件,有力净化了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
如何通过法治来维护庞大网购群体的权益话题备受关注。彭新民透露,市场监管总局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在网络消费中遇到的侵权问题,不断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同时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网上放心消费、明白消费、无忧消费。
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放心消费”,制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出台《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今年还将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围绕“明白消费”,制修订《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线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消费投诉信息“集中展示、统一公示”,公众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查询特定商家的投诉情况,掌握实时投诉热点。该平台上线8个月以来访问量达200多万人次,已公示涉及109万家企业的投诉信息232.9万条。围绕“无忧消费”,制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建立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经营者、消费者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解决消费纠纷,破解消费维权程序复杂、处理时限长等难题。
彭新民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紧紧围绕推动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整合市场监管政策工具,充分激发网络经营主体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以高质量监管促进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根基,不断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消费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