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陆 游 记者李 辉)今年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采取7项措施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确保规范裁量、处罚适当,杜绝小过重罚,推动类案同罚,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行政处罚裁量等级和适用情形;二是落实《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免罚轻罚规定的核心裁量要素进行了细化,推动免罚轻罚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杜绝小过重罚;三是建立健全免罚清单;四是发布行政处罚裁量典型案例,指导基层准确掌握裁量幅度;五是加强案件审核,对同类案件开展罚款数额比对,确保罚款裁量尺度符合法定要求,避免类案不同罚;六是组织案卷评查,将罚款是否适当作为评查重点内容,通过评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七是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在全省案卷评查中,市场监管部门获评优秀案卷数量连续3年名列第一;在市场监管总局案卷评查中,全部获评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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