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小切口” 服务“大主题”
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行刑衔接连续打击多起恶意索赔行为
□ 本报记者 徐建华
发现蟑螂怎么办?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是立马消灭!有些人却从蟑螂身上发现了“生财之道”。近期,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警方打击了一起在餐厅投放蟑螂索取高额赔偿的行为。
今年4月,“消费者”苏某到某烤鱼店独自就餐后,称吃到蟑螂(熟制)向餐厅索要1000元赔偿。经协商,餐厅向该客户赔偿500元,并予以免单。获取赔偿后,苏某将店长微信删除。执法人员了解到该情况后,发现苏某已在短期内以同样方式向全市多家餐厅投放蟑螂进行索赔。据另一家烤鱼店反映,苏某在店内就餐吃出蟑螂要求索赔后,店长调取监控发现苏某在翻阅菜单时,有疑似放置蟑螂的动作,一听到店长要报警,苏某便立刻付钱离开。
针对苏某涉嫌恶意索赔的行为,经多方会商,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将线索移送至海淀警方,苏某被公安部门抓获后对其敲诈勒索行为供认不讳。据苏某交代,“吃”出来的蟑螂其实是他在家中收集后自行烹制的,由他带入餐厅进行投放,之后向商家索要赔偿。目前,警方已核实出苏某实施的多起敲诈勒索事实,并依法对苏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是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行刑衔接抓捕的第4起恶意职业索赔的案例。去年7月以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接诉即办大数据分析,行刑衔接成功打击3起恶意索赔敲诈勒索案,抓捕了在外卖中添加头发和虫子的员某某和孙某某,以及在餐厅饭菜中添加面包虫的姚某。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随着消费市场的日益繁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但维权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非“碰瓷”索赔的工具,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应受到法律保护。一些“顾客”以取得免单或索赔为目的故意投放异物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建设。
将于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要求,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窜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月17日,北京市政府印发的《2024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要加强治理恶意职业索赔。
一直以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始终把强化行风建设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路径和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的有力保证,积极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建立完善了3个机制:一是优化大数据分析机制,定期对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梳理分析,重点关注短期内异常大量投诉问题;二是搭建协同治理机制,与平台企业畅通信息通报渠道,及时发现恶意索赔敲诈勒索线索,推动辖区网络市场生态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精准对接企业诉求,指导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并主动提升维权意识,实现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该局积极与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定期会商,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涉嫌敲诈勒索的不良行为。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诉即办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有效途径,而非非法牟利的渠道,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通过职业索赔治理“小切口”,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主题”,推动解决深层次监管难题,不断为构建高品质海淀贡献市场监管力量。同时,该局提醒广大食品经营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如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疑似恶意索赔的行为,要及时依法报警处理。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