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雅雯)6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八个严禁”,明确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管理全链条各环节禁止事项,强化各方责任和管理要求。具体包括:严禁生产未经型式批准的电子计价秤产品;严禁电子计价秤生产厂家擅自改变批准型式,为非法改装“留后门”;严禁销售无厂名、厂址、规格型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合格标志、完好铅封等信息的电子计价秤;严禁销售具有作弊特征的电子计价秤;严禁违法违规修理、改装电子计价秤或为改装提供技术服务;严禁使用未经过检定、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无检定合格标志以及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严禁利用电子计价秤实施计量作弊、欺骗消费者;严禁集贸市场主办者不履行计量管理责任,包括不制定计量管理制度、不设置公平秤、不对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电子计价秤登记造册等。
据悉,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