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将于八月施行
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入崭新阶段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6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市场监管总局和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总监许新建在吹风会上表示,《条例》的出台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也标志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
许新建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条例》的出台就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是在8年前,即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修改的反垄断法明确国家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草案。《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一方面致力于回应经营主体的关切,从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动、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4个方面,一共确定了19项政策措施中不得包含的内容。另一方面致力于解决公平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的实施机制,强化监督保障措施,推动制度落实落地,更大力度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随着《条例》的全面落实和深入实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公平竞争制度基础将更加坚实,惠及各类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将更加公平,我国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许新建表示,《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司法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维护,希望媒体大力宣传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经验和做法,让公平竞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公平竞争文化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助推《条例》的贯彻落实。
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许新建认为,《条例》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了一次全面升级,主要体现在审查范围更加全面、审查机制更加健全、审查标准更加优化、监督保障更加有力4个方面。《条例》对审查制度作出一系列新规定,也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主要在加强宣传培训、健全配套的规则、强化监督检查、注重统筹协同4个方面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实落细。此外,已经出台政策措施的清理问题非常重要,因为现在政策措施存量非常大,从2016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以后,市场监管总局已经组织3次全国系统性集中清理,并通过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及时纠治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下一步清理工作要常态化,要继续深入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将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将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性垄断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全链条的监管体系,加强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常态化清理工作,切实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吹风会上,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和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竞争政策协调司司长周智高,分别就《条例》的相关问题回答媒体提问。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