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闫锡坤)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其配套行政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邀请市场监管总局业务条线专家对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实施条例》宣贯视频专题学习讲座,加强对系统内各级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区共2300余人参与。
据悉,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就《实施条例》宣贯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全区各地要切实从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和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宣传。连日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月月3·15”系列活动,走进呼和浩特新城区保合少镇恼包村开展放心消费活动,走进非遗文化鄂温克族自治旗开展消费体察,既普及了消费维权知识,倡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也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为主线,组织开展“月月3·15”相关宣贯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同时强化《实施条例》应用执法效果,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依法处理解决消费纠纷,扎实推进民生领域案件“铁拳”行动,加强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治理,强化行刑衔接,曝光典型案例,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