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辽宁大连实施“预警触发式”监管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效能
□ 本报记者 乔燕强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发现一条风险预警信息:该市高新区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海产制品在外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检中存在不合格项。由于该企业属A级监管等级食品生产企业,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在确认为有效预警后,第一时间启动食品生产领域“预警触发式”监管。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预警指令后,立即组织监管人员对触发预警的企业进行“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内容,并从加强原料把关、改进生产工艺、严格产品检验等方面,对该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帮助企业及时控制风险,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食品安全治理举措,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机制,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效能,今年5月,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食品生产监管领域,对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A级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实施“预警触发式”监管模式,让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并存,推动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推出的‘预警触发式’监管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的作用,是一种基于信用分类和风险分级建立的智慧化预警触发机制。”大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负责人介绍,该局注重风险前置管理,先期在全省率先出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与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全面归集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和社会监督信息等19类企业信息,构建由32个评价指标构成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将食品生产企业划分为A、B、C、D这4个风险等级,为开展预警触发式监管提供基础。
目前,大连市有19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A级食品生产企业共有800多家。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A级食品生产企业,出台《关于在食品生产领域开展预警触发式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明确两年全覆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划定预警防线,做到“无事不扰”。当A级食品生产企业出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等7类预警情形时,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检查。
《指导意见》要求,对出现一次预警的企业,由属地市场监管局按照预警风险因素,全项或选择部分检查项目开展“飞行检查”。对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两次以上或同时触发多项风险预警的企业,明确规定提高检查层级,由各基层局按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全项目开展“飞行检查”。同时,明确触发预警的食品生产企业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检查或治理工作所指定企业重合的,一并开展监督检查,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根据《指导意见》,对其他风险等级的生产企业,按照原有监督检查要求开展监管。通过分类施策,推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由“经验判断”向“数据分析”转变,进一步引导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级,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升监管的靶向性的精准度。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