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福建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
本报讯 (陈 永 记者江 岱)日前,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不断提升全省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能力,延长生存周期,提高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个体工商户分型帮扶,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雇员人数等指标,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3种类型,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个体工商户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实施有效帮扶措施。
就个体工商户分型帮扶,《方案》提出两种政策。一是共性帮扶,即探索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实现政策直达快享。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防止不当干预市场行为。探索建立分型分类金融精准帮扶机制,加强数据对接共享,筛选满足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共享至银行机构进行精准对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是特性帮扶,即对处于初创阶段,缺乏竞争力的“生存型”个体工商户,侧重优化市场准入服务、降低经营成本、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鼓励网络新业态新经营模式发展,激发其创业创新活力;对处于稳定经营阶段,有一定销售额或者营业收入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侧重畅通招工渠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引导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其抵御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对处于持续壮大阶段,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侧重加强竞争合规精准指导、支持引导转型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其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是指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好、发展潜力大的4类“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定期进行认定和重点培育。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由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制定。
就个体工商户分类帮扶,《方案》明确,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一次帮扶。当年8月中旬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在完成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基础上,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认定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培育平台或者相关信息化系统,完成申报、推荐、认定、公示等各项程序,并于11月底前完成分类。次年1月1日起,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始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中国质量报》